更新日期:2011/09/10 13:19

(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0日電)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天呼籲立法院修改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讓卡債者有翻身的機會。自救會並將在18日上街遊行,表達訴求。


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自救會顧問林永頌表示,許多卡債者聲請更生時,法官常聽信銀行「無還款誠意」的理由,駁回更生,當卡債族聲請清算時,法官常依據一兩筆比較大額消費資料,就判定卡債者奢侈浪費,不予免責。


林永頌說,目前更生通過率才24%,清算免責才9.5%,債清條例形同虛設。


他說,卡債者陳姓婦女和先生10年前做生意失敗,欠了新台幣100萬元,兩人向法院聲請清算,但是法院不予免責,只因為有1年農曆年前,陳姓婦女在大賣場刷了幾筆加起來2萬元的消費,被法官認定是奢侈浪費,但陳姓婦女只是想趁過年特價購買一些不容易腐爛的食物和日用品。


林永頌指出,他們主張修改債清條例,第1,由客觀公正的第三者協調債務,取代卡債者直接跟銀行協商的方式;第2,卡債者只要償還本金一定的成數,或是「收入減生活必要支出的4年餘額」以6年還清,就應該通過更生;第3,清算案件應以免責為原則,卡債族奢侈浪費的金額必須超過債務的半數,才整個債務不免責。


他表示,卡債者很多都是經濟弱勢的民眾,多數因為失業或生病,不得不借錢應急,但是當他們一旦背上高利率的卡債,喘不過氣的還款壓力,將導致他們更加貧困而且更加被邊緣化;修改債清條例,是希望讓他們有一個重生的機會。1000910


(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0年9月10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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