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0/11/22 04:21 記者李靚慧/專題報導

為了滿足房貸族的資金需求,近來有銀行推出以「活用」為訴求的房貸商品,強調只要先以半數本金本利均攤還款,另外5成只繳息不還本金;或是將20年期的房貸,以360期計算月付金,如此每月可減少六、七千元的負擔,不過,銀行業者提醒,只要是期限愈久、本金還愈少的房貸,總利息負擔一定愈高,每月少繳的錢如果無法「錢滾錢」,到時候沒賺到錢又還不出房貸本金,將落得「兩頭空」。

許多房貸族都感慨,好不容易攢了頭期款,買下了人生第一棟房子,高興沒幾天,就開始被每月高額的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,每月薪水繳完房貸所剩無幾,遑論存款或投資理財。

有銀行聽到這類房貸族的心聲,設計了可以「活用」的房貸,主要的商品設計分成兩大類,第一類是將原本全額以「本利均攤」方式計算的房貸,拆成兩半,一半採本利均攤方式計算月付金,另一半只付息、不還本金,但到期時必須一次清償。以貸款500萬元,年利率3.5%的利率水準計算,這樣的方案,可讓每月的月付金,從原本的28,998元,降至21,791元,每月多出7,000多元可供運用。

另一種方案,則是設定20年的貸款期間,但每月月付金的計算方式,卻是以30年、360期來計算,如此每月可少繳6,000餘元,但20年期滿時,卻得將剩餘未償還的本息一次繳清。

銀行業者提醒,這兩類的還款方式,優點是可以降低前期的還款壓力,讓有投資概念的房貸戶,有多餘的錢去「錢滾錢」,但每月本金還得愈少,整體的利息負擔就愈多,且需考慮20年期滿時,是否有能力一次還出數百萬元。

銀行業者試算,借款500萬元、年利率3.5%,借款期限20年計算,無論是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法,房貸戶20年的總利息,都比一般房貸多了70餘萬元,而且20年到期時,房貸戶還得一次拿出未清償的200多萬元本金,銀行業者提醒,如果只是為了降低前期的每月負擔,本身也沒有投資一定能賺錢的把握,務必得三思而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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